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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让亲情重归家庭
近日,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受害人小花母亲监管不力、管教不严等失职行为。
为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管理、教育作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积极探索解决未成年人背后的家庭管教痛难点问题,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为其家庭量身定制《督促监护令》,指出其母亲监护不力、管教不严、家庭教育不足等问题,并细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要求。
9月17日,未检检察官到受害人居住地派出所,召开《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会,以不公开宣告形式向其母亲送达《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区妇联、关工委、教体局、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共同参加宣告会。
会上,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简要介绍,促使小花监护人认识到小花行为带来的后果,督促其改变监管不严的现状。并对小花母亲进行释法说理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其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监护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督促其提高监护意识,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监管力度,提升亲子沟通能力,重视家庭教育,给予孩子更多关心和呵护,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引导孩子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随后,检察官还向居住地村委会递交了《督促监护函》。
侦查人员、村委会负责人等也指出了小花母亲在监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阐明监管不严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教育引导应如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如何关心爱护子女的生活,引导其用心陪伴孩子,增强与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及交友情况,树立正确的教育监护理念,并要求履行好本《督促监护令》。
在案件审查期间,该院未检检察官结合小花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学校及社区表现、监护人日常履职及案发后表现等积极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发现小花父亲两年前突遭车祸去世,其母亲为支撑家庭,疲于打工,无暇顾及年幼的小花心理生理上的变化和情感上的需求,存在亲子关系疏远、对孩子的交友状况未进行有效干预、教育引导较少等问题,若不改变监护教育方式,有可能让孩子继续偏离正常轨道。为帮助小花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回归正常家庭生活,融入美丽校园。检察官征得小花及其监护人同意,对小花进行了心理测评和综合分析,及时协同妇联联系心理辅导专家为小花及其母亲进行公益性心理辅导、亲子关系沟通技巧等家庭教育指导。
小花母亲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对检察机关、派出所、村委深表感谢,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监管不严的现实问题,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宣告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一起观看法治微电影《少年回家路》,直观了解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用心用情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庭、社会和司法一个也不能少。
该系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接下来,该院将将以“督促监护令”为抓手,针对不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制定针对性的督促监护方案,并做好“督促监护令”送达后的监督回访工作,不定期对“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关注,加强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联系,充分了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同时,将深入督促对象家中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生活的基本情况,并有效进行跟踪观护,努力筑牢“隐形防护网”,为涉案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环境,让爱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