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偃师区人民检察院网站正式开通!
偃师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68名,内设在编机构9个(含事业编制内设机构1个)。现有班子成员8名,包括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专职检委2名。副处级1名,副科级以上15名,占全院干警22%,其中正科5名,占全院干警7.3%,副科9名,占全院干警13.2%;本科以上学历66名,占总人数的97%;其中硕士研究生7名,占全院干警10.3%。现有员额检察官20名,检察辅助人员17名,司法行政人员5名,事业编制人员18名,试用期干部8名。目前使用的办公大楼于2008年9月启用,占地面积45亩,主楼占地7800平方米,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院党组研究,对我院领导同志分工进行调整。
王银轩同志负责我院全面工作。
吴毅同志协助检察长负责我院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张德柱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陈晓波同志分管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
刘伏虎同志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曹晓靖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
高晓丹同志协助陈晓波同志负责第五检察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