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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反腐 寓教于庭——检察长亲自出庭敲响警钟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观摩庭在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展开,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出庭支持公诉,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丽君担任审判长。为充分发挥法庭审判在预防犯罪中的震慑作用,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庭审现场有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人员、洛阳市文广新局、偃师区医院及各乡镇医院院长等8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通过“零距离”观摩案件审理,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给旁听人员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
此次观摩庭涉及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医疗领域受贿案。该案被告人王某某,原是河南省直属医院采购科科长。多年来,他利用手中权力,收取高额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王某某的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教训深刻,代价沉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犯罪事实,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分层次进行举证论证,王银轩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他言辞犀利、逻辑严密,对王某某的受贿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指控,以铁的事实揭示了王某某贪婪的内心世界和道德沦丧的行为轨迹。庭审现场,王银轩更是结合王某某的案例,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他深刻指出,作为医院采购科科长,王某某本应以身作则,恪尽职守,为医院和患者服务,却因涉嫌受贿而身陷囹圄。这是对医药医疗行业工作人员的一次深刻警醒,提醒他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切勿被贪欲蒙蔽双眼,踏上违法之路。此次庭审不仅是对王某某个人的审判,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警示。
旁听人员通过庭审观摩,深刻地认识到应当以本案的教训为警钟,敬畏法纪、以身作则,廉洁用权,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下一步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同时,也将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和观摩庭活动等形式,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为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