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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次数:2016

4月22日,偃师区人民检察院为期2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组织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及中层干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党员干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主持开班仪式并讲话。

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为期两天的读书班,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相关重要论述,系统学习《条例》内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会议要求,要把牢“思想之舵”,在深学细悟中筑牢“为检之魂”。要心无旁骛学习、融会贯通领悟,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学出严明纪律,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要常怀“律己之心”,在入脑入心中夯实“为检之基”。要把纪律意识“刻印于心”,把纪律要求“落实于行”,把纪律底线“严守于规”,不断强化政治定力、廉洁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和建设平安偃师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要永葆“本色之基”,在自省自律中常修“为检之德”。要涵养政治品德,崇尚为民公德,常怀律己私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检不移公仆之心,执法不谋一己之私,自觉塑培检察人员、检察家庭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带头学在深处、落在细处、抓在实处,扛牢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具体实践,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各项检察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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