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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检察院举行“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暨“共建法治示范校”启动仪式
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动检校合作纵深发展,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凝聚各有关部门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少年儿童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5月28日上午,在第71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由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主办、区教体局、团区委、妇联、关工委协办的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共建法治示范校”启动仪式,在偃师区伊洛中学举办,由此拉开了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主题宣传月的序幕。
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法治微视频《保护好“少年的你”!》,引发大家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思考和期待。
市检察院吴丽丽主任宣读了偃师区检察院、偃师区教体局《关于成立偃师检察“检护明天”法治宣讲团的通知》,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亲自为该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偃师检察“检护明天”法治宣讲团团长李淑环授旗。
区教体局副局长武建国宣读偃师区教体局、区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聘任王银轩等32名同志为法治副校长的通知》,并向法治副校长代表颁发聘书。伊洛中学副校长贺严成同志对“法治示范校”活动作表态发言。
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们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就推进共建“法治示范校”活动、贯彻落实“两法”、校园突发事件的应对、预防校园欺凌、推行“父母法治课堂”、学生公寓监管的缺失、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障等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洛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向阳指出,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团结社会各界力量,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合力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强化青少年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启动仪式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以“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为题,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他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结合自身体会,用通俗易懂、风趣幽默的语言讲授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贴近实际的典型案例小视频和动漫画面,深入讲解新未保法的亮点、不良行为的边界、“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问题,更直观明了地教导同学们在面对诱惑时,要绷紧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能触犯法律;在面对侵害和欺凌时,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直面困难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远离犯罪的好学生。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法律知识,授课过程中,王检与学生积极互动,引导学生们积极抢答,并用专业而又生动地讲述,为学生们答疑释惑,提升学生们的法治意识。两个多小时的法治宣讲课在热烈的互动气氛中结束,轻松有趣的授课方式赢得了现场阵阵掌声。
伊洛中学副校长贺严成同志表示:共创法治教育示范校,聘任法治副校长拉近了学校和检察机关之间的距离,不仅彰显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更是关爱未成年人、做好检察工作的体现,相信在双方的努力之下,法治教育能更好的进入学校、进入课堂、进入学生心中,有效地促进在校学生从小筑牢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实现了“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检校合作向纵深化发展。王银轩检察长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是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与特殊使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仍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让法治入校,让法理入心是一项长久、系统的工作,共建法治教育示范校只是一个切入口,我们将不忘初心,与爱同行,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以纵横联动的协作格局共治善治,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实现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努力推动全社会共同保护关爱未成年人,为平安校园及和谐社会建设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