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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2023年度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二)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对刑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四)办理上级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对县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执行活动等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益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案件。
(六)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七)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二、机构设置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下设9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后勤服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2280.9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17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18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9 | 1695.97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20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1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 | 242.84 | |
八、其他收入 | 8 | 53.88 | 八、卫生健康支出 | 23 | 41.35 |
9 | 九、住房保障支出 | 24 | 89.53 | ||
10 | 十、其他支出 | 25 | 33.44 | ||
本年收入合计 | 11 | 2334.84 | 本年支出合计 | 26 | 2103.13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12 | 结余分配 | 27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3 | 140.2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8 | 371.93 |
14 | 29 | ||||
总计 | 15 | 2475.05 | 总计 | 30 | 2475.0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2334.84 | 2280.96 | 53.88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712.22 | 1712.22 | 0.00 | |||||||||||
20404 | 检察 | 1712.22 | 1712.22 | 0.00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1389.02 | 1389.02 | 0.00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2.00 | 42.00 | 0.00 | |||||||||||
2040410 | 检察监督 | 58.00 | 58.00 | 0.00 | |||||||||||
2040499 | 其他检察支出 | 223.20 | 223.2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9.35 | 359.35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59.35 | 359.35 | 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38.05 | 238.05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21.30 | 121.3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0.70 | 100.7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00.70 | 100.70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0.70 | 100.7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08.70 | 108.7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08.70 | 108.7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8.70 | 108.70 | 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53.88 | 0.00 | 53.88 | |||||||||||
22999 | 其他支出 | 53.88 | 0.00 | 53.88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53.88 | 0.00 | 53.8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103.13 | 1537.89 | 565.23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95.97 | 1164.18 | 531.80 | ||||||||||
20404 | 检察 | 1695.97 | 1164.18 | 531.80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1289.50 | 1164.18 | 125.33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0.77 | 0.00 | 40.77 | ||||||||||
2040410 | 检察监督 | 27.13 | 0.00 | 27.13 | ||||||||||
2040499 | 其他检察支出 | 338.56 | 0.00 | 338.5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2.84 | 242.84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42.84 | 242.84 | 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5.17 | 125.17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7.67 | 117.67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41.35 | 41.35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1.35 | 41.35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1.35 | 41.35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53 | 89.53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53 | 89.53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9.53 | 89.53 | 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33.44 | 0.00 | 33.44 | ||||||||||
22999 | 其他支出 | 33.44 | 0.00 | 33.44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33.44 | 0.00 | 33.4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280.9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7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18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9 | 1695.97 | 1695.97 | |||||
5 | 五、教育支出 | 2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1 | |||||||
7 |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 | 242.84 | 242.84 | |||||
8 | 六、卫生健康支出 | 23 | 41.35 | 41.35 | |||||
9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24 | 89.53 | 89.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 | 2280.96 | 本年支出合计 | 25 | 2069.69 | 2069.69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1 | 117.96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6 | 329.23 | 329.23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2 | 117.96 | 27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3 | 0.00 | 28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14 | 0.00 | 29 | ||||||
总计 | 15 | 2398.92 | 总计 | 30 | 2398.92 | 2398.9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2069.69 | 1537.89 | 531.8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95.97 | 1164.18 | 531.80 | |
20404 | 检察 | 1695.97 | 1164.18 | 531.80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1289.50 | 1164.18 | 125.33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0.77 | 0.00 | 40.77 | |
2040410 | 检察监督 | 27.13 | 0.00 | 27.13 | |
2040499 | 其他检察支出 | 338.56 | 0.00 | 338.5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2.84 | 242.84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42.84 | 242.84 | 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5.17 | 125.17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7.67 | 117.67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41.35 | 41.35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1.35 | 41.35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1.35 | 41.35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53 | 89.53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53 | 89.53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9.53 | 89.53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75.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9.03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财物实行省级统管后,部分经费预算标准小幅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33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0.96万元,占97.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3.88万元,占2.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10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89万元,占73.12%;项目支出565.23万元,占26.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98.9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8.37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财物实行省级统管后,部分经费标准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9.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4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64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财物实行省级统管后,部分经费标准提高。
(二)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9.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95.97万元,占8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84万元,占11.73%;卫生健康(类)支出41.35万元,占2.00%;住房保障(类)支出89.53万元,占4.33%。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0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3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和调出,公用经费略有缩减。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支付费用增多。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支付费用增多。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3.2万元,支出决算为33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转的其他检察支出款项在本年支付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地退休人员经费标准较低。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6.7万元,支出决算为4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8.7万元,支出决算为8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6%。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数量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83万元,支出决算为30.13万元,完成预算的86.51%。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13万元,完成预算的86.51%,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4.83万元,支出决算为30.13万元,完成预算的86.51%。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6.31万元,购置车辆1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全年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2023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02.9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41.7万元,下降17.0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机关运行成本。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单位纳入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是2032.05万元,进行绩效评估项目2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估金额2365.7万元,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估金额129万元,检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估金额108.2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评估金额2365.7万元,评价结果为99.49分,评级为优。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估金额129万元,评价结果为97.73分,评级为优。检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估金额108.2万元,评价结果为98.46分,评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