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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偃师区人民检察院网站正式开通!

解民忧,纾民困 偃师检察暖心行动

作者:综合业务部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次数:2247

2020715日下午,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成员刘建鹏、田苗偃师交警队队长郭延生一起来到顾县镇某村马某某家中,为其送上五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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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月份,犯罪嫌疑人杨某驾驶一货车,沿偃师区营佛路自南向北行驶至府店镇西口孜村路段,与行人马某某相撞并碾压马某某腿,造成马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查取证,杨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同时涉嫌严重超载,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司法鉴定,马某某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做工作,肇事者杨某自愿额外拿出五万元现金以征得被害人谅解,并委托办案机关进行转交。办案机关因被害人行动不便直接将赔偿金送往被害人家中。

偃师检察始终以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为己任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之间的的衔接配合,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保障民生,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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