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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3月3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做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再动员,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再升华,是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再激发。 一是要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展现的新气象、取得的新成效。 二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成果体现在检察工作实际成效中,以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抓好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与服务大局的融合、与能动履职的融合、与司法为民的融合、与检察改革的融合、与队伍建设的融合,切实提高能力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是要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司法理念、履职方式、检察管理、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认真办理关乎民生大事的“小案”,以高质量履职监督办案体现党的初心、使命,让人民群众在具体的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江凌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骁分别在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呈送的《关干出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若干举措>的报告》上作出的批示,研究了其他事项。院党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