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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蓝,守护绿色家园——偃师区检察院开展 “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又来啦!世界环境日设立之初是为了宣传与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今年的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旨在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生态环境是偃师区最美的名片,而在这一方美丽生态的背后,有着检察机关最坚定的守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6月2日上午,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偃师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偃师分局在新寨社区开展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区群众普及了环境保护普法知识。我院干警围绕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碳达峰碳中和等内容向社区群众进行了环保知识科普,并结合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具体案例宣传讲解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法律依据、公益诉讼检察涉及的领域、类型,多角度展示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取得的成效,呼吁广大群众要行动起来,发现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相关线索的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共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宣传现场气氛热烈,过往群众纷纷在宣传区域驻足,仔细阅读宣传材料,认真聆听干警们的讲解。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二百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四十余次。
此次“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提升了环保意识,丰富了环保知识,增强了绿色生活环保理念,了解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人人参与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下一步,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着力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以检察之蓝,守护绿色家园,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检察官倡议:在发现因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以及土地、矿产、林地、草原等破坏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时,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