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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 积极配合区林长办开展冬季巡林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2 浏览次数: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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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偃师区区委副书记、副总林长高大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总林长申俊涛、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带队到首阳山森林公园开展林长制巡林活动。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参加。

巡林过程中,区委副书记、副总林长高大雁强调,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林业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区检察院也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大胆履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法,规范办案,突出整改成效。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介绍了检察机关近年来落实“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开展巡山护林、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下一步我们区检察院将按照区委领导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大局意识,与林长办加强协作配合,为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贡献我们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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