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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联合整治活动

作者:李淑环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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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果,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和消除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及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共同推进校园平安建设,给在校学生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2021年4月30日下午,偃师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部署下,共同对区第二实验小学、实验中学、伊洛中学等六所中小学校舍、教学设施、消防设施、管制刀具、三无产品以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摊点及商铺,开展了治安隐患排查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并召开春季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推进会,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红利、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李淑环等参加活动。

       联合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学校负责人对本校构建安全校园的管理制度及学校周边治安现状的介绍,并就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问题与校方进行了深入沟通

       随后,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学生宿舍、教师办公室、食堂、小卖部、监控室、配电房等场所,并针对学生饮食比如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情况及住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控设备等安全防范设施是否安装运行,校园安全保卫、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学校教室、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用电防范措施是否完备等情况一一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对发现标识模糊的灭火器、凌乱的电缆线、堆放的易燃物、失修的桌椅、长期待机的电脑等,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现场反馈,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到位。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红利强调:校园安全责任大于天,容不得半点懈怠马虎。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义不容辞地担起保证学校平安的责任,切实将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把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操守教育相结合,注重法治教育向课外、向家庭、向社会延伸;二是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三是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恐怖模拟演练和避险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全面熟知相关安全知识,掌握自救和他救方法。

       接着,检查组又对校园周围的超市、书店等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售卖过期食品、非法出版物、管制刀具等行为进行了随机抽查,并查看了校园周围200米内是否有网吧、游戏厅、KTV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

       

此次整治,提高了校园管理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商家对经营商品的安全意识,消除了一系列隐患,切实维护了校园及周边的安全。

 教育整顿活动有期限,为民服务的职责没有期限,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重大的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应该常抓不懈,抓实抓细,才能为师生营造更加良好、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下一步,偃师区检察院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牢政治方向,切实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真正做到群众有所呼,检察有所应,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更细更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等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监督职能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问题的摸排整改和整治力度,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并建立长效的“摸排+整改”机制,防止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反弹,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筑起一道牢固的校园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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