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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
为深入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司法责任制落实工作,11月19日下午,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主持会议,全院19名员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偃师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蔡志昌领学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印发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典型案例的通知》、《关于印发证券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印发了今年以来全体员额检察官办案量统计表。
王银轩检察长对员额检察官办案量进行了点评,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强化检察职业荣誉感。首先,要深刻理解检察官身上肩负的光荣使命,坚定检察职业自信,养成良好的检察职业习惯,保持对检察职业的高度认同感和职业自信心。其次,要不断调节心态。所谓积累小自信,成就大雄心,积累小成绩,成就大事业,良好的检察职业自信,是检察人从事检察事业必不可少的要素。
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定履行检察机关法定职责,敢于迎难而上、义不容辞,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依法履行职权,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强化能力提升,检察干警要提升大局观,确保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坚守法律底线,坚守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作为基层检察院要增加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
四是强化底线思维。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官执法办案应当坚守事实关、证据关,要强化法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要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守住做人底线,慎权、慎独、慎微。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员额检察官办案能力,助推我院办案质效向更高台阶迈进,我们将坚持并不断完善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更好地服务办案。